离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要多少钱?
离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要多少钱?
实践中也有很多人对抚养费数额计算存在疑问。笔者认为,夫妻双方对抚养费数额协商一致是最好的办法,在此基础上,夫妻双方再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并履行了相关义务,离婚后也不会发生争议,因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。
法律依据
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
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通知,子女抚育费的数额,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家庭离婚抚养费谁来出?
离婚夫妻的子女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。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、教育费用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定期支付子女抚养费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【抚养费】: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

- 出现后果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?
-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要多少钱?
- 国边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|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(边)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- 深圳偷越国边境罪被抓如何判刑介绍(取保候审判多久怎么判)
- 自诉转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撤诉
-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单独上诉的公诉案件之处理
- 刑诉法修改应完善公诉案件撤诉程序
-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评析
- 刑事起诉变更的概念
- 提请批捕在逃犯,检察机关应予受理
- 立案后可以撤销吗?什么情况能撤销立案?
- 法律关于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规定
- 什么情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?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?
- 行政复议的概念以及特点
-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
- 行政复议的依据、范围及期限
- 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先行先试
- 浅谈日本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对我国的启示
- 行政复议制度亟待四方面完善
- 贯彻行政复议制度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
- 专家建议从五个方面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
- 政协提案: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
- 某公司员工手册
- 如何成功避开保险纠纷?
- 购买商品时,商家“搭售”商品怎么办?
- 逾期承租房屋遭火受损?保险是否该赔?
- 工商处罚走向数字化管理
- 英专家推荐过冬十大超级食品
- 光船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
- 收货人应否承担海运货物提货义务
- 出现后果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?
-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要多少钱?
- 国边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|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(边)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- 深圳偷越国边境罪被抓如何判刑介绍(取保候审判多久怎么判)
- 自诉转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撤诉
-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单独上诉的公诉案件之处理
- 刑诉法修改应完善公诉案件撤诉程序
-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评析
- 刑事起诉变更的概念
- 提请批捕在逃犯,检察机关应予受理
- 立案后可以撤销吗?什么情况能撤销立案?
- 法律关于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规定
- 什么情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?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?
- 行政复议的概念以及特点
-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
- 行政复议的依据、范围及期限
- 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先行先试
- 浅谈日本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对我国的启示
- 行政复议制度亟待四方面完善
- 贯彻行政复议制度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
- 专家建议从五个方面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
- 政协提案: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
- 某公司员工手册
- 如何成功避开保险纠纷?
- 购买商品时,商家“搭售”商品怎么办?
- 逾期承租房屋遭火受损?保险是否该赔?
- 工商处罚走向数字化管理
- 英专家推荐过冬十大超级食品
- 光船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
- 收货人应否承担海运货物提货义务